按国际私法规定,死者遗产的继承,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,他的动产是按他永久居留地的法律分配,而不动产则按物业所在地的法律继承。
有效的遗嘱
如果遗嘱中没有安排自己的亲人获得遗产,在我死后该亲人能否申请财产继承吗?
答案:可以
财产继承(供养遗属及受养人)条例,481章
死者之合法配偶、未婚女儿、未成年儿子、或虽已成年但因身心残障而不能自立之子女、或死者之父母在死者生前受其供养,但在死者遗嘱中或遗产方面未能得到安排者,均有权向法院申请生活费。
(1)清点死者财产
清点并列出死者一切贵重物品、物业、银行存款及股票等投资(2)预约民政局开保险箱→清单→宣誓
(3)法院检证
(A)遗嘱认证书(1)立遗嘱的性质:
1.立遗嘱者应明白自己将死亡 2.遗嘱只会在立遗嘱者死去之后生效,而非之前 3.立遗嘱者有权在有生之年变更或废除遗嘱(2)立遗嘱的效力:
1.你可以在遗嘱内订明委任谁为遗嘱执行人及原因 2.你可以订明谁人在遗嘱得到什么,避免自己毕生的积蓄最后由他人分配 3.你可以订明馈赠是有条件还是无条件请注意:
-如果财产在立遗嘱者生前已全数用尽、送出或卖出,受益人就得不到继承
-是否在早前已订立旧遗嘱?如有,新遗嘱有甚么分别?有分别的原因?
(3)财产范围
1.所有由立遗嘱人单独拥有的财产 2.联权共有财产(joint property)将不受遗嘱影响:财产将由尚存共有人继承 3.其他财产亦可能不受遗嘱影响,例如保险单及退休金